见义勇为好法官
——范宏来事迹材料
范宏来,男,浙江杭州人,1964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1月至1996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3110部队服役。1987年1月至1993年12月在杭州市交警支队江干交警大队工作。1993年12月到江干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经济庭、笕桥法庭、预审庭、执行局等部门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务。每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范宏来就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经验,工作之余不忘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在工作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正是凭着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技能,2003年范宏来还被评为江干区优秀共产党员。
自2008年范宏来在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从事财产保全工作以来,年均承办保全案件500余件,他所承办的案件不仅保全率高而且保全效果良好,得到了同事以及当事人的好评!巨大的工作量也使得范宏来一年中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是在追逃、保全的路上。与他的兢兢业业一样被人所称道的是范宏来的热心、仗义。出差在路上时,范宏来经常会遇到需要帮助的群众,只要和公务不冲突,热心肠的范宏来总会尽力帮助他们。
2015年10月21-23日,范宏来法官和书记员王华到新昌、天台、武义、永康、诸暨等地出差,三天之内要完成9起案件的财产保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10月22日上午8点30左右,范宏来法官一行正准备从天台去往街头镇扣划一个银行帐户,在省道S323路上遇到有群众在路边拦车呼救。原来在上午7点50多分的时候,53岁的天台街头镇人蒋敏爱骑电动车,带着3岁的孙子小哲去镇上赶集。在经过S323省道附近时被一辆拖拉机迎面撞倒。小男孩伤势严重,额头上有两道约5厘米长、1厘米宽的深陷伤痕,血流不止,人也昏迷不醒。为了不影响交通,过路的村民自发将两人转移到路边,一边拨打120,一边试着向经过的私家车求助。半小时过去了,120还没来,路过的车辆也没有停下来,孩子的情况越来越危急。范宏来了解情况后毅然决定暂缓公务,马上将受伤的祖孙和肇事司机一起送往天台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为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到医院后,小男孩被送入抢救室,范宏来又在手术室外等了20多分钟,向医院确认孩子无生命危险后,终于等来了祖孙二人的亲属,在介绍完病人情况后范宏来才悄然离开继续去办案。等蒋家人定下神来才发现恩人已经离开了,除了记忆中那个身穿法官制服的身影,恩人连姓名都不曾留下。
范宏来回到杭州后,并未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但他没有想到,获救的蒋敏爱和小哲的家人一直在寻找恩人。在祖孙两人的病情稳定下来以后,蒋敏爱的家人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寻找恩人上,他们先从热心村民那里问到了范宏来的车牌号,结合警车上的法院字样、以及范宏来当时身上穿的制服等等,他们将寻找范围确定在法院系统,但是从省高院到地区法院,法官不计其数,要找到当时只是路过的范宏来不吝于大海捞针,但是蒋家人没有气馁,要当面向恩人致谢的念头支撑着他们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他们的漫长寻找之旅。他们一个人一个人地问,一辆车一辆车地对,整整12天,找遍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才打听到当天的警车属于区级人民法院。通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才确定,当时的警车属于江干区人民法院。辗转联系上江干区人民法院后,蒋家人终于知道了恩人的姓名叫范宏来,是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
11月4日,当蒋敏爱的哥哥蒋哼联一大早将写着“热心为民,救死扶伤”的锦旗送到范宏来法官面前时,老人激动地握着千辛万苦找到的“恩人”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嘴里反复说着:“我代表我的家人向范法官表示感谢!”从来没想到蒋家人会找到他的范宏来十分意外:“其实没什么的,报个警,送医院也就是举手之劳。”
直到这时,范宏来出差路上救了祖孙二人的事才被大家知晓。一时间,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浙江经视、浙江在线等十余家省市级媒体对范宏来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引起社会广泛赞誉,市委书记赵一德专门作出批示,表扬范宏来法官和书记员王华见义勇为的行为。
但是范宏来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赞扬表现得很淡然,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举手之劳。其实这样的举手之劳范宏来自己都记不清一共做了多少次:帮车子抛锚的司机叫拖车,给刮擦的两个当事车主协调,为车祸后不知道如何维权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指导……对于群众的求助,范宏来从不曾袖手旁观,但是也从没有留下姓名,他说,作为公职人员,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甚至,作为一名经常跟“老赖”打交道的执行局法官,有时候在外地查封扣押或抓捕时,遇到一些拖欠薪资的老赖没钱吃饭,范宏来也会自掏腰包让他们先吃饱。
来采访的记者问范宏来:“范法官,你救人时就不担心吗?平常热心助人时有没有遇到过倒打一耙的事?”范宏来平静地说:“社会上确实有一些不良现象,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被吓倒。我穿上这身工作服,是法官,对法律负责,当我脱下这身衣服,我就是普通市民,要对自己的道德和良知负责。”